各辖市、区老年体协:
为认真贯彻落实17届五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5号文件精神,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东风,为使农村老年体育工作又好又快持续发展,加大农村老体力度,努力把难点变亮点,使农村老年体育迈上新台阶。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开展创建和评选常州市2011年度“农村老年体育先进村”活动,现将创建和评选的有关事项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抓紧贯彻落实。
一、 评选范围
各辖市、区所属行政村(过去已评为“百佳先进村”和“先进村”的不参加评选)。
二、 评选条件
1、 村党支部、村委会重视老年体育工作,能列入议事日程,有人分管,帮老体组织排忧解难。
2、 村有老体组织,有办公场所,有具体人干事,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,有活动经费。
3、 有室内外健身场所,室外有300平米左右的健身广场或综合利用场地,室内有30~60平米的健身活动室,有一条健身路径。
4、有健身活动骨干4~5名,有健身队4~5支。
5、老年体育人口达到53% ,有一本老年体育工作台帐。
三、 评选名额分配
全市评选100个村,具体分配如下:金坛市18个;溧阳市20个;武进区38个;新北区18个;钟楼区5个;戚区1个。
四、 具体要求
各辖市区老年体协将通知精神尽早传达到镇和街道,由镇和街道具体组织实施。创建中要加强指导,严格掌握条件,确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,市老年体协将择期进行抽查。
五、 上报时间
各辖市、区老年体协必须于2011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老年体协,2012年年会进行表彰。
常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
2011年1月1日
附表:
《常州市老年体育工作先进村》推荐表